律师介绍

陈建平律师 陈建平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学专业,现为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05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在十几年的职业生涯中,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办案宗旨,坚持以客户利益最大化为原则。为客户耐心地解疑答惑...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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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陈建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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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

涉港澳婚姻难题:结婚、离婚都不容易?

  根据民政部的数据,2018年全国登记结婚的人数为1010.8万对,其中涉外及港澳台为4.8万对。随着内地通往香港的交通越来越方便,内地与港澳台居民结婚的人也随之越来越多。那么内地与港澳台居民应该在哪里进行结婚登记呢?流程会与内地有所不同吗?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涉港澳台的结婚人数虽然在增多,但是由于文化背景的差异、观念不同导致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情形也相当多。这种情形下,离婚的双方要在哪里办理离婚?如果离婚没有达成协议需要诉讼离婚,那要在哪里起诉离婚呢?财产分割上涉及到港澳台各地财产的分割,又要怎么执行呢?这是困扰在涉港澳离婚人士心中的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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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离婚律师拥有丰富的涉港澳婚姻家事案件处理经验,为您总结出以下要点:

  解答:婚姻登记两地均可办理

  这个问题其实在我国的《婚姻登记条例》早已作出规定,若登记双方一方为内地居民,另一方为港澳居民的可以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登记结婚。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该处的婚姻登记机关应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具体的登记机关可以咨询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也可以选在港澳登记结婚。

  而离婚则同样可以采取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但涉港澳离婚人士只有在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才可以在内地办理离婚登记。具体可参考《婚姻登记条例》、《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于2017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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